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对于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并筹划通过北交所直联
(资料图片)
机制上市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
根据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》
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
《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章程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
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有关规定,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,在查阅有关规定并了解
相关情况后,基于个人独立判断,对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长城信
息”)新三板挂牌并筹划通过北交所直联机制上市的事项,分别于 2023 年 5 月
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,对长城信息申请新三板挂牌并筹划通过北交所直联
机制上市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,认为上述事项,有利于借助资本市场做强
做优,增强长城信息核心竞争力,优化公司和长城信息业务结构,进而加强公司
综合实力及市场影响力,决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议。
长城信息申请新三板挂牌并筹划通过北交所直联机制上市事项,有利于促进
公司和长城信息业务的共同发展,提升长城信息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,符合
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;公司董事
会的表决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法律法规以及
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;待上市方案确定后,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履行
相应决策程序,审议上市的相关议案,同意关于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
牌并筹划通过北交所直联机制上市的议案。
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:李国敏、董沛武、邱洪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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